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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11 月 0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0 年 07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化字第1098000559號令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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