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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能四廠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0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督字第1101045349號 令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環境影響評估監督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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