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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產品碳足跡標籤證書先導期申請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1000090636號函
法規體系: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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