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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至作業環境以外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其處理方式符合本公告事項之規定者,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式公告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60061935A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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