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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機構參與一般廢棄物廚餘資源回收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10 月 0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80078373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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