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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095008634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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