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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8 月 1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2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20085967F號函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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