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行政函釋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低於最低管制限量之運作核可申請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6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60095333F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圖表附件:
附件一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低於最低管制限量之運作核可申請表.PDF
附件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低於最低管制限量之運作核可文件.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內容檢索:
輔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