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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辦理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之申請、展延及變更時應以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網路傳輸方式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4 月 2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化字第109800011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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