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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石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60101617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5日廢止總說明.pdf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日訂定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圖表附件:
附表一.ODT
附表二.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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