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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潤滑油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1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10006453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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