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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山坡地重大開發利用行為環境影響評估範圍及作業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12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7 年 03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87)台環字第09951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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