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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0960013360號令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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