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等四類申請案件之處理期
間,如附表。
附 件:毒性化學物質人民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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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申 請 案 件 │受 理 機 關│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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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申護設置專責人員│當地主管機關 │十二日 │
│ │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 │」設置毒性化學物質專│變更、補發或換發│當地主管機關 │十二日 │
│ │業技術管理人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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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作業要點│當地主管機關 │九日 │
│ │」檢附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或│ │ │
│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防災基本資料表送請備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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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依「毒性化學物質偵測及警報設備設置及操│當地主管機關 │九日 │
│ │作要點」檢附相關文件資料送請備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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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依「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辯法」申請運送│當地主管機關 │三日 │
│ │聯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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