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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0020218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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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附表一所列之燃料,應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成分標準。
          二、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附表二所列之燃料,應符合公私場所固定污
              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混燒比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