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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紀錄文件格式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1070006242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廢棄物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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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廢止「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紀錄文件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