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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潤滑油責任業者溢繳回收清除處理費申請退費執行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2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基字第10000114147號公告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應回收廢棄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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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廢止「潤滑油責任業者溢繳回收清除處理費申請退費執行要點」,並自中
          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