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氣字第1139101260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    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