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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解釋令(101.03.15)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50005805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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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全文內容:廢止本署一百年八月十九日環署綜字第一○○○○七○九八六號、一百零
一年三月十五日環署綜字第一○一○○一二一一三號令,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