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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解釋令(101.03.15)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1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50005805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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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廢止本署一百年八月十九日環署綜字第一○○○○七○九八六號、一百零
          一年三月十五日環署綜字第一○一○○一二一一三號令,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