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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崙溪水區及水體分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1020066331號公告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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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目的:確保金崙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
              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二、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金崙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約一百五十一點
              九四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臺東縣之金峰鄉和太麻里鄉等之部分,
              村里名稱詳如附表一)。
          三、水體分類:依據金崙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涵容能力及水質現況等水
              體特性,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
          四、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