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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七條,有關開發單位申請「工廠之設立開發行為」許可,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之補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1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20084326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法規功能按鈕區
全文內容:廢止本署九十八年八月十八日環署綜字第○九八○○七一九八五號、九十
          九年七月十四日環署綜字第○九九○○六二六六四號及九十九年十二月六
          日環署綜字第○九九○一○八七一六 C  號令,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