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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0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89 年 07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89)環署綜字第0042610號公告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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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停止適用「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審查原則」。
依    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
公告事項:本署八十八年十二月四日(88)環署綜字第○○七九七○二號公告「環境
          影響評估案件審查原則」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