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公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分期平均繳交或全額繳交之一定金額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2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90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12785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
          要點」、「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硫氧化物及氮氧化
          物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分期平均繳交
          或全額繳交之一定金額」自即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