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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沙塵暴影響臺灣地區空氣品質期間之數值統計修正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910031101A號函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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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避免沙塵暴影響臺灣空氣品質
    期間,干擾國內空氣污染管制措施成效之評定,爰將空氣品質數值統
    計之修正方法及作業程序標準化,特訂定本要點。

二  空氣品質數值統計修正方法,係指經本署空氣品質諮詢委員會認可之
    統計模式,其方法說明與作業程序如附件。

三  進行空氣品質數值統計修正時,所需之空氣品質監測數據及氣象資料
    ,須經本署監測及資訊處確認或由其提供。

四  經數值統計修正後之懸浮微粒 (PM10) 濃度與空氣污染指標 (PSI)
    資料,得作為本署評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空氣品質維護或改
    善工作執行績效計算之依據,並於空氣污染物監測統計報告中,採修
    正後數值與原數值並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