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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環境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限期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00055744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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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核釋「環境教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限期辦理」,其期限最長
          不得逾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