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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所稱之高度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0990076920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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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內容: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所
          稱之高度,係以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建築物高度認定
          ,屋頂突出物得否免計入建築物高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等相關規定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