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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10.09 19:03

法規體系

資源循環 - 應回收廢棄物管理:102 筆

51. 099.01.06 核釋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11條第2款「有關責任業者扣抵其製造或輸入之責任物之營業量或進口量所需之不在國內廢棄之證明文件」 行政規則
52. 097.04.10 核釋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登記之機動車輛,屬「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條第一款之廢機動車輛 行政規則
53. 097.01.11 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暨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審查作業要點 行政規則
54. 101.01.20 廢廢潤滑油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命令
55. 096.02.16 廢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命令
56. 096.02.16 廢廢電子電器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命令
57. 092.03.13 廢廢物品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命令
58. 091.10.02 廢物品及容器商品販賣業者登記及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命令
59. 087.11.04 廢廢一般物品及容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命令
60. 087.11.04 廢廢特定物品及容器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命令
資料來源:環境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