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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局函詢有關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所列「污染特性C」累積次數之計算方式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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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80002418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8 年 01 月 25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局函詢有關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所 列「污染特性 C」累積次數之計算方式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 3 條規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本法)各處罰條款,除本法另有規定者 外,以附表所列之裁罰公式計算應處罰鍰。又該附表所稱污染特性( C) ,係指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 1 年內違反相同條款之累積次 數。 二、另查本署 92 年 5 月 28 日環署空字第 920035117 號函說明三、 (三)釋示,污染特性(C) 為違反本法發生日(含)前 1 年內違 反相同條款之累積次數,係以同一製程認定。 三、本案依上述函釋內容,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 罰準則附表所列污染特性(C) ,應以「同一製程」作為計算本法發 生日(含)前 1 年內違反相同條款累積次數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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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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