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題: 有關禮盒單一材質之認定,依「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九規定,「(四)糕餅禮盒:所有包裝材料為單一材質
發文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40105587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01 月 11 日
單位業務分類: 資源循環/永續消費回收
容: 全文內容:有關禮盒單一材質之認定,依「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九規定,「
     (四)糕餅禮盒:所有包裝材料為單一材質。但氣密包裝或無氣密包裝者
     之個包裝,不在此限。」因此,僅糕餅之氣密包裝(或無氣密包裝者之個
     包裝)不納入單一材質認定範圍,其內之包裝材料,例如本案之 PVC  襯
          墊或鋁箔,仍應納入是否為單一材質包裝之認定範圍。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