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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函釋內容
        
            
                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 標題: | 堆置廢棄雜物(回收物)屬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之一般垃圾或資源垃圾者,其貯存容器或設施應符合該辦法第二章有關貯存之規定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發文字號: | 環署廢字第0940042405號函 | 
                    
                        | 發文日期: | 民國 93 年 07 月 19 日 | 
                    
                   
                    
                        | 單位業務分類: |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 
                 
                    
                        | 內容: | 全文內容:一、堆置廢棄雜物(回收物)屬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2  條 規定之一般垃圾或資源垃圾者,其貯存容器或設施應符合該辦法第二
 章有關貯存之規定。
 二、本案依來函所述內容主要係涉及公寓大廈之住戶堆置廢棄物、妨害住
 戶之居民品質、安全及環境衛生,屬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事宜,應優
 先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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