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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內容
_本系統行政函釋內容係函釋作成當時之公文原文,其內所引述法規之名稱及條次可能因法規嗣後異動而有所不同
標題: |
貴局函詢有關道路工程之工地內設置人行通道,並以圍籬隔開工地與通道,可否視為不同工區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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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發文字號: |
環署空字第1020073252號函 |
發文日期: |
民國 102 年 09 月 11 日 |
單位業務分類: |
大氣環境/固定源空污防制 |
內容: |
主 旨:貴局函詢有關道路工程之工地內設置人行通道,並以圍籬隔開工地與通道 ,可否視為不同工區疑義案,請查照。 說 明:一、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營建業主於營 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周界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 防溢座,同條文並有圍籬高度及免設圍籬之條件等規定。上述規定, 主要目的係避免營建工程進行期間逸散粒狀物至工區外,造成空氣污 染情事。 二、本案貴市捷運工程之承包商於捷運工地內設置通道供民眾通行,並以 圍籬隔開工地與通道,應視為 2 工區或 1 工區一節,前揭辦法並 未針對工區內圍籬之設置方式予以規範。另廢棄物管制方面,本案如 屬同一開發行為,且為同一施作單位,似可視為同一工區。本案請貴 局逕依權責查明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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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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