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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總量管制區空氣污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111064983A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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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111064
  983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款、第 3  條序文、第
  4 條第 1  項序文、第 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  款、第 7  條
  序文、第 8  條、第 9  條序文、第 10 條序文、第 11 條第 1  項序
  文、第 3  款、第 5  款、第 2  項、第 3  項、第 12 條、第 13 條
  、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
  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