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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焚化再生粒料業務評鑑及輔導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4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環部授管字第1127122155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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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環境部環部授管字第 1127122155 號
  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要點;新
  名稱:焚化再生粒料業務評鑑及輔導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九月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1111122
  578 號函修正第 3、5、6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督字第 10701
  03248 號修正全文 9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90018573
  號修正第 6  點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70025309
  號訂定發布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