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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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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70103924號令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立法理由: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訂定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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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7
010392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4 條、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