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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財團法人及學校從事環境保護文宣活動申請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2 月 2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80087962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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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8
  0087962 號函停止適用
3.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環署綜字第 491
   81 號函修正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9)環署綜字第 5683
  號函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77)環署綜字第 3
  496 號函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