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 1125103460 號
函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10810007
6 號函修正第 2~6 點條文;增訂第 11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098000
197 號函修正第 2、6 點條文;增訂第 10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0780
00168 號函修正第 4、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068000
095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
(原名稱: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要點;新名稱:模範環境保護專
責及技術人員遴選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048000
018 號函修正第 2、3、5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1031052
187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9 點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表揚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要點;新
名稱: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要點)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0980024
751 號函修正全文 10 點
(原名稱:全國模範環境保護專責(技術)人員遴選要點;新名稱:行
政院環境保護署表揚模範環境保護專責人員遴選要點)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訓字第 0960035098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