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12020274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7、10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十三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100201425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9、11、14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第 3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10 條、第 16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
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100200053A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80200024A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40200742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7、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二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30200774A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0
58960 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