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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96.12.17.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0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60095331E號公告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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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60095
  331E  號公告廢止
8.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1
  03636 號公告修正
7.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40105
  517 號公告修正
6.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40013
  006B  號公告修正
5.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49981
  號公告修正
4.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3
  9590  號公告修正
3.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3
  8880  號公告修正
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毒字第 0
  076424  號公告修正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毒字第 0
  061212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