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含鉛量每公升○.○一三公克以上之汽油,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燃料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9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88 年 03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001276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移動源空污防制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八)環署空字第 001
  2761  號公告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七)環署空字第
  0064490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