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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異味污染物為空氣污染物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空字第1090038137號公告
法規體系: 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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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10900
  38137 號公告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 0960065
  433B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