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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推動環境保護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遴選表揚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10 月 02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1010010552號函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綜合管理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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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10010
    55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9.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80075
  198 號函修正第 4、6~8  點條文;增訂第 9  點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7006266
  6 號函修正發布第 3、4、6  點條文
  (原名稱:推動環境保護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遴選表揚要點;新名稱:
  推動環境保護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遴選表揚要點)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6006978
  5 號函修正發布第 2、4 點條文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50070766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40043817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4~6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3002798
  8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2003398
  4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1、3~7  點條文
2.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綜字第 00049
  57  號公告修正第 6  點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綜字第 00575
  69  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