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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及釋放量申報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4 月 2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078322號函
法規體系: 化學物質管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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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毒字第
  0078322 號公告發布自九十年七月一日起停止適用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毒字第 002
  3650  號令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