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06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環署管字第1070009349號函
法規體系: 氣候變遷/氣候變遷因應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90018
  306C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70009
  349 號函修正全文 27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4006309
  2 號函修正第 17 點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300
  52930 號函修正全文 30 點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90040482 
  號函訂定全文 29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