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七日環境部環部法字第 1121303335A 號函修
正名稱及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新名稱:環境部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 1101128
540 號函修正第 1、3、8、11~13、19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 1080051
578 號修正第 2 點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 101000202
8 號修正第 2 點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 0930073479
號函修正發布第 2 點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九)環署法字第
0068921 號函修正發布第 11 點條文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八八)環署法字第
0011841 號修正發布
1.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七八)環署法字第
30053 號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