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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核釋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置廢(污)水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補充規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水字第0970003454號令
法規體系: 水質保護/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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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097000345
  4 號令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