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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環部保字第1131024797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保護/環境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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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七日環境部環部保字第 1131024797 號令修
  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700
  85240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序文、第 4  條、第 6  條第 2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14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
  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700
  40856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20079
  21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10、11、14、17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1000046807D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7 條;並自一百年六月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