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120202537A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6、7、9、1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十一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100201119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3 條第 1 款、第 2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80201142A
號令修正發布第 1、7 條條文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七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 1040200828A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1、16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綜字第 09901
16746D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一百年六月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