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10501
08039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3 條第 4 項、第 8 條第 3 項、第 9 條第 2 項、第 12 條
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70054
89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 0950049
49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毒字第 00644
2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 0
040826 號令修正發布第 3、9、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毒字第 0
02379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