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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07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環署廢字第0910061887號令
法規體系: 環境管理/生活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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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10061
  88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8  條、第 11 條第 2  項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
  ,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6.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廢字第
  007520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5.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廢字第 00622
  55  號令修正發布第 6、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廢字第 007
  6225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3.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6)環署廢字第 2
  5555  號令修正發布 1~7 條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3)環署廢字第 00253
  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
1.中華民國八十年七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0)環署法字第 296
  2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