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100000849
5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1028221 號公告
第 2 條、第 7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
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土字第 0970031435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條條文;並刪除第 4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0)環署水字第 0
07368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條